为规范天津市市政人行道及人行广场的防滑规范,保证行人的行走安全,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依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造体系第二批工程建造区域规范编制方案的告诉》(建科教[2010]553号)的要求,编制完结《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规范》。经我委安排专家审定,现同意《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规范》(DB29-201-2010)为我市当地工程建造规范,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其间,第5.0.3条为强制性条文,有必要严格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天津市建造科技信息中心担任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仿制。

上一篇:【48812】石材及东西四项职业新规范公布

下一篇:这些地方是老人跌倒的危险区上海消保委建议制定地面防滑强制性规定